律師工作的內容相當多元,我大部分負責承辦訴訟業務,也就是和打官司有關的事情,除了開庭之外,大致上還包含了開會溝通、撰寫書狀。其中溝通部分貫穿整個案件的進行,所以最為關鍵,也相當考驗律師和客戶之間的信任基礎。

開始打官司後,律師會面臨很多挑戰。第一種和「事實」有關:通常是當事人先說故事給律師聽,律師再根據自己的理解用適當的文字表達出來,但當事人若不小心漏了一段重要部分沒講,或是剛好有重要的證據忘了告訴我,開庭時我就會成為法庭中心跳最快的那個人。每次這種事情發生時,我只能故作鎮定,求主幫助。

第二種和「司法過勞影響辦案品質」有關:就我們所知,北部司法官目前的工作量非常大,一個人身上同時有兩三百件案件是常見的,嚴重影響司法官的辦案品質、官司的進度,更會損及客戶的權益。

第三種和「法官獨特的個人價值觀」有關:類似的案件在實務上應該要有差不多的處理方式,但近期我們看到有些法官硬把自己偏差的價值觀套入案件中。通常為了避免被這種特別的法官突襲,我們在案件分案後會查詢承辦法官有沒有「特殊見解」,如果不幸遇到這類法官,會建議客戶撤回重告。但這樣除了花費許多時間,也導致造成人民不知如何守法,是特別需要為司法機關代禱的。

雖然當律師的壓力不小,但上帝也賜給我許多傳福音的機會,這樣的恩典比起前面那些挑戰來說,更值得一一數算、感恩,以下就三點與大家分享:

一、投入幸福GOGO社區課程與團契法律講座

在這幾年承辦案件的過程中,我發現法律知識可能可以解決當下單一法律問題,但無法改變一個人的生命。舉例來說,如果一個人就是習慣婚內出軌,即便我們當下幫他處理好離婚、財產、精神慰撫金的賠償等等,但如果他不悔改求主幫助,下次還會發生一樣的事情。感謝神,藉著在幸福GOGO社區課程或團契聚會中以分享法律專題的方式傳福音,有機會讓枯燥的法律知識不只能用來解決單一事件,更能用來邀請人進入教會認識耶穌,解決生命更深層的問題。

二、邀請同事參加聖誕節舞台劇

因著目前的同事幾乎都不是基督徒,所以我在職場有許多傳福音的對象。感謝神,去年聖誕節的舞台劇,能有機會邀請平常不曾進入教會的同事來到教會。其實在邀請之前,我沒有甚麼把握,因為同事們大多生活優渥,生命目前好像也沒遇到甚麼困難,似乎不太容易接受邀請。沒想到當我跟他們說前同事參與演出時,他們馬上答應前來觀賞,而且對於劇情給予高度評價,這些都是我在邀請之前沒有想到的。讓我再次經歷,傳福音無法依靠任何經驗,但上帝早已預備恩典,我們只要踏出邀請的那一步就好。

三、邀請客戶參加復活節特會

感謝神,會來找律師的人通常身處生命低谷中,因此我有許多為客戶代禱及邀請的機會。今年復活節特會前,有一位客戶的案件告一段落,聚會前一天我禱告後,決定嘗試邀請他來復活節特會。由於因為時間很接近復活節,又遇到清明連假,我一開始沒甚麼把握,沒想到他一口答應,並提早來到會場中參加完整聚會,更在會後完整經過陪談聽聞福音,且過程中沒有排斥。雖然還沒相信耶穌,但我們仍有機會在禱告中持續關懷、邀請,深信上帝必持續動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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