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思想:我是否願意真正的饒恕人?我所建立的人際關係,討上帝的喜悅嗎?

二、見證:一個人酒醉後縱火,奪去了16條人命,在法院審判的時候,所有的受害人家屬都咬牙切齒,但是有一位受害人的姐姐,卻在法庭後方不斷地為這位縱火犯來禱告,甚至寫信給在監獄中的他,表達關心饒恕他,而縱火犯在監獄中信靠了耶穌,甚至與這位基督徒的家屬成為好朋友,成為他的禱告勇士,這一份饒恕的愛,何等讓人動容!

三、大綱:天國倫理

天國如何在人際關係中展現出來。

1-14 小子原則:1-5 天國最大是小子,6-11不可絆跌小子,12-14 尋找小子

15-20公義原則:15-17 衝突處理三部曲,18-20 教會權柄

21-35 憐憫原則:21-22 饒恕無數次,23-27 僕人被免債,28-30僕人討債,31-35 不得饒恕

天國講論(子民的行動):5-7章:天國憲章;10章:天國使命;13章:天國比喻;18章:天國倫理;25章:天國預備

君王行動:1-4章:君王誕生;8-9章:君王神蹟;11-12章:君王超越;14-17章:君王十架;19-24章:君王解惑;26-28章:君王受難

在馬太福音中,總共有五個大的耶穌的天國講論,五到七章是天國憲章,第十章是天國使命,第13章是天國比喻, 18章是天國的倫理,就是天國如何在人際關係中展現出來。

四、讀經:

1-14 小子原則:1-5 天國最大是小子,

18:1 當時,門徒進前來,問耶穌說:「天國裡誰是最大的?」

門徒問:「誰在天國中是最大的?」

在一般的國度中,有君王、大臣、擁有權柄權力的人、尊貴的人。而門徒問耶穌,我們已經信靠了耶穌,在天國中,誰是最尊貴榮耀的呢?這是一個重要的問題。

人渴望榮耀,因此透過追求成就掌聲、功名利祿,期待能得榮耀,這份對榮耀的渴望是從上帝而來。當神在創造人的時候,把渴想榮耀的心放在我們裡面,而我們要思想,今天我們在地上所有的努力、投資,到底什麼是最有價值的事情,什麼樣的榮耀可以存到長長久久呢?唯有當我們遇見永恆,才能擁有真正的榮耀!

我們要傳揚福音,從人的需要開始著手。神創造人對榮耀的渴望,並且人在地上找不到那真正最美的榮耀,這引導我們轉向耶穌。我們要學習耶穌如何傳福音的方式!

18:2 耶穌便叫一個小孩子來,使他站在他們當中,

18:3 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你們若不回轉,變成小孩子的樣式,斷不得進天國。

  • NET-「小孩子」。指小孩子單純的信任和願意依靠接受的心意,不是小孩子生來的謙虛。

  • 斷不得,新-一定不能,NET-「絕對不得」。原文否定的語氣非常強烈。

  • 進天國。現-成為天國的子民。

18:4 所以,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,他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。

  • 最大的。現-最偉大的。

耶穌回答門徒,誰在天國中是最大的呢?耶穌叫一個小孩子來到當中,讓孩子站在他們當中,耶穌用具體的實際人物來教導門徒。

在天國中最大的,就是自己謙卑像孩子一般的人,就是我們要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,才能進天國,才能被神稱讚、得著榮耀!

回轉變成小孩,並不是像小孩一般的無知任性,也不是小孩比較天真,一些孩子也有很明顯的罪性。而小孩這一個最重要的特質,就是他們一無所靠,只能夠倚靠父母親;甚至小嬰兒只能用哭來表達,他們相信父母親會幫助他們。

這是天父上帝所期待的,神不喜悅人的腿快,馬的力大,神喜悅人敬畏神,並且盼望神的慈愛。神喜悅人單純對上帝的信靠!神期待我們如同孩子一般來到神的面前,相信我們的神一定會幫助我們、一定會憐憫我們、一定會聽我們的禱告,這是孩子的心,也是一顆單純倚靠主的心!

18:5 凡為我的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,就是接待我。」

神期待我們謙卑倚靠神,回轉來到主的面前,神更期待我們學習彼此相愛。我們要為耶穌的名,接待一位小弟兄、一個小人物,就是接待耶穌,就是愛耶穌,就蒙神所喜悅!

這個世界非常的現實功利,人喜歡那聰明的、漂亮的、有錢的、能夠幫助我們的、有利用價值的人,會對這樣的人格外的尊重,甚至逢迎拍馬、送禮物、討好人,這是世界的法則。

但耶穌卻向我們彰顯完全不同的法則,耶穌不要我們做一個錦上添花的人,而是期待我們雪中送炭,真正愛人顧念人。即便是一個不起眼的人、沒有利害關係的人、不被人尊重的人,當我們學習效法耶穌,尊重這樣的人,愛他、關心他,這是耶穌的腳蹤,這是蒙耶穌所喜悅的!

6-11不可絆跌小子,

18:6 「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,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,沉在深海裡。

  • 小子,新-小弟兄,呂,直-微小者,現-微不足道的人

  • 跌倒,新-犯罪,呂-絆跌,現-離棄我,NET- 「犯罪」或作「跘倒」。原文「使人犯罪」一字亦可譯作「令人絆倒」。本段同。

  • 大磨石,呂-驢牽的磨石

  • 倒不如,呂-對於他還有益。

18:7 這世界有禍了,因為將人絆倒;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,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!

  • 將人絆倒;新-充滿使人犯罪的事。現-使人離棄我的事,

  • 現-這樣的事固然會發生,但是那造成這種事的人要遭殃了!

耶穌期待我們積極的接待小人物,積極的關心人愛人;換個角度說,我們要非常留意,千萬不可以讓信靠耶穌的一個小人物跌倒,就是讓人信心軟弱,甚至犯罪離棄神,這是神所不喜悅的!

如果有人讓信耶穌的一個小人物犯罪,要承受極重的刑罰!這個刑罰比把大石頭掛在人的頸項上,把人丟在深海中,還要嚴重!這樣的刑罰是人絕對無法承擔的!

這個世界中有許多引誘人犯罪、攻擊人、讓人跌倒的事情,充滿在我們的四周,有魔鬼的引誘、有人性的黑暗私慾、有時代的潮流風潮,再再給信耶穌的人許多的挑戰與壓力。我們每一天要警醒面對這些黑暗的勢力,我們要警醒地打仗!

這個世界充滿了讓人犯罪的事,而我們要很謹慎,如果我們引誘人犯罪,把人帶入罪惡中,要承受極大的刑罰!

如同猶大出賣耶穌,耶穌清楚預言,自己將要被出賣,要承受死亡,這是救贖的計劃,必然會發生成就的。但是猶大自己選擇成為那賣耶穌的人,因此必然要承受更重神的刑罰!

這個世界充滿了對神的抵擋拒絕、黑暗污穢,但我們有選擇權,決定要成為什麼樣的人:我們可以盲目驕傲地犯罪,甚至引誘人去犯罪;也可以勇敢堅定地跟隨主,這是你我的選擇,我們要戰戰兢兢來面對!

18:8 倘若你一隻手,或是一隻腳,叫你跌倒,就砍下來丟掉。你缺一隻手,或是一隻腳,進入永生,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裡。

18:9 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,就把它剜出來丟掉。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,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裡。」

  • 剜出來,新-挖出來

  • 地獄,呂- 或譯「垃圾坑」;希臘文作「欣嫩子谷」

耶穌在這裡對比了兩種生命:第一種是在今生榮耀豐富,但永恆卻在地獄中受苦;另一種是在今生遭遇犧牲損失,甚至被人藐視,但是在永恆中,得著永生。哪一條路是真正有價值的呢,每一個人要做出選擇!

我們不能夠讓一個小人物跌倒,而我們自己也是小人物,我們是否走在堅定跟隨主的道路,還是犯罪離棄神的道路呢?

當我們四周有各樣習慣娛樂、想法感覺、惡人惡習,我們是否願意為了堅持聖潔,寧可斷手斷腳、寧可失去眼睛、寧可丟下現在的利益、寧可承受十字架、寧可被人攻擊羞辱、寧可被人藐視嘲笑,仍要勇敢地堅持跟隨主、回應主!

懇求主賜給我們這份追求聖潔的勇敢魄力,願意捨己,背起十字架來跟隨主,願意為了跟隨主,付上一切的代價,甚至願意斷手斷腳,失去眼睛、失去一切、變賣所有,也要得著寶貴耶穌!

18:10 「你們要小心,不可輕看這小子裡的一個;我告訴你們,他們的使者在天上,常見我天父的面。(有古卷加:

  • 使者,呂-守護天使

我們為什麼要看重每一個小人物呢?耶穌提醒我們,不可以輕視任何一個人,因為每一個小人物,在天上都有他們的天使,呂振中譯本翻譯為守護天使。這些守護天使常常見天父的面,在天父面前服事,來保護每一位小弟兄、小人物!

每一個小人物在神的眼中,都有重量級的價值,耶穌愛人,甚至差遣天使,來保護每一個小人物。神更差遣耶穌,就是神的獨生愛子耶穌,為我們捨命,可見在神的眼中,每一位小人物都何等寶貴、何等有價值!求主把耶穌的心、耶穌的眼光,深深地放在我們心中!

18:11 人子來,為要拯救失喪的人。)

耶穌看重每一個小人物,人子耶穌來的目的,就是要拯救世上的人。耶穌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,乃是要服事人,並且要捨命,作多人的贖價!

懇求主恩待我們,積極勇敢地尋找失喪的人、幫助迷路的人、鼓勵軟弱的人,透過我們的服事,使人得著拯救與平安!

12-14 尋找小子

18:12 一個人若有一百隻羊,一隻走迷了路,你們的意思如何?他豈不撇下這九十九隻,往山裡去找那隻迷路的羊嗎?

  • 「若有一個人有一百隻羊」。有一百隻羊的人不是富裕的人,一般人擁有兩百隻以上的羊羣。

  • 撇下,新、現-留下

  • 「找迷路的羊」。意指神尋找罪人。參約翰福音10:1-18,耶穌是好牧人的寫照。

耶穌用生活的比喻來提醒我們,一個人如果有100隻羊,在當時並不是很富裕的人,他有一隻羊走迷了路,人會怎麼做呢?

正常的情況,牧人會放下99隻羊,把羊交給身邊的牧羊人照顧,而他去尋找那迷路的羊。這正是耶穌所做的事情,耶穌看重每一個小人物,耶穌樂意積極尋找我們、引導我們、幫助我們!

18:13 若是找著了,我實在告訴你們,他為這一隻羊歡喜,比為那沒有迷路的九十九隻歡喜還大呢!

當主人找到了迷路的羊,他為迷路的羊能夠回家非常喜樂,那樣的快樂遠遠比那些沒有迷路的羊,還要歡喜!並不是沒有迷路的羊沒有價值,而是能夠挽回一個小人物、一隻小羊,那樣的價值與帶來的歡喜,是何等的超越與奇妙,這就是耶穌的心!

18:14 你們在天上的父也是這樣,不願意這小子裡失喪一個。」

  • 不願意,呂-不是他的旨意呀。

任何一個小人物、任何一隻小羊,在耶穌的心中,都有非常高的價值。這是天父的心,天父願意萬人得救,不願意一人沉淪,不願意任何一個小人物失落。耶穌也期待我們擁有祂的心,擁有祂的眼光與焦點,看重小人物、尋找小人物、幫助小人物!

15-20公義原則:15-17 衝突處理三部曲,

18:15 「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,你就去,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,指出他的錯來。他若聽你,你便得了你的弟兄;

  • 弟兄,NET-「弟兄」。可解作「有同一信仰的人」,或「同作基督徒的」,包括男與女。亦可指家庭裏的兄弟姊妹,本處延伸至「神家中的人」,意含家庭成員的親密關係。下同。

  • 得罪你,新、呂-犯了罪,NET-「犯了罪」。有抄本作「得罪你」。

  • 在一處的,新、現-單獨在一起,呂-獨在

  • 指出他的錯來。呂-使他自知有罪;「指出他的錯處」。原文作「責備他」。

  • 得了,呂、現-贏得,NET-得回

我們要看重小人物,而當弟兄之間有衝突的時候,要如何處理呢?

處理衝突絕對不是和稀泥,不辨是非,不明就裡,只強調接納包容,而失去真理的原則,這不是耶穌的法則。在這裡耶穌指出面對衝突的時候,要管理衝突的三個步驟。

首先提到,當弟兄之間有衝突,弟兄得罪你,或是犯了罪,我們不應當大聲嚷嚷,粗暴地處理。不應當這樣,而是要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起的時候,指出他的錯誤,他如果聽你的話語,你便得回、贏得你的弟兄。

我們所行的每一件事,都要在光明中行,當我看到弟兄所行的不正確,或是關係有裂痕,我們應當私下提醒、勸勉,指出他的錯誤,在真愛中所說的話語會有權柄,來幫助人、贏得人,也保全他的尊嚴、顧及他的顏面,這是成熟的做法。

18:16 他若不聽,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,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,句句都可定準。

  • 句句都可定準。新-可以確定。呂-得以成立。現-每一句指責的話都有兩三個人可以作證。NET-一切都可定案,引用申命記19:15。

而如果私下勸他,他拒絕聆聽,要進入第二步,就是另外帶一兩個人去,因為按照申命記的律法,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,句句都可定準,因為有公義的見證人。

「人無論犯甚麼罪,作甚麼惡,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,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。 (申命記19:15 和合本)

而我們找的一兩個人,要找什麼人呢?這很重要。

亞哈如何奪取拿伯的葡萄園呢?是透過幾個匪徒作假見證,來誣告拿伯,因此治死拿伯,竊取他的葡萄園。

耶穌如何被釘十字架呢?是透過眾人的見證,眾人高喊釘他十字架,就把無罪的耶穌釘死了。

因此我們在運用這個法則時要注意,我們不是隨便找一兩個人同去,如果我們找到不公義的人、愛講八卦的人、或是明顯偏袒的人,會把這個事情弄得更複雜、更無法收拾,反而可能成為在背後控告、 誣告人,製造小團體、製造分裂!我們不可以這樣處理!

我們要找到有憐憫、敬虔的人來處理,比較合適是教會中的牧人、靈性成熟的基督徒,受過服事的訓練,委身在教會中的人;並且最好是能夠直接幫助到對方,促進我們的合一相愛、遵行真理的人,他們用智慧來處理,能夠挽回弟兄,促進彼此的和諧和睦!

18:17 若是不聽他們,就告訴教會;若是不聽教會,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。

  • 「外邦人」或作「異教徒」。

  • 「作外邦人或稅吏一樣看待」。意思是不與他們交往。參5:46「稅吏」註解。

衝突處理的第一步是私下談,第二步是一兩個敬虔合適的人談,如果還是不聽,第三步就是找教會,由教會的傳道人來處理,秉持著真理的原則、公義的法則,來促進合一和睦,

如果他們願意聽,就得回弟兄,促進相愛。

相反地,如果他們不願意聽,不聽牧人的提醒,就是不聽教會的提醒,就要把他當作外邦人和稅吏,意思就是不跟他交往,把他趕出教會,他不再是我們的弟兄姊妹。在哥林多前書第五章,提到自稱是弟兄卻犯罪不悔改的人,連跟他吃飯都不可以,就是要這些軟弱的基督徒,清楚的知道這樣做是錯誤的,讓他還有聽到真理的機會,還有機會可以得救。

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,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,或貪婪的,或拜偶像的,或辱罵的,或醉酒的,或勒索的,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,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。 ( 哥林多前書 5:11 和合本 )

有人以為這樣的做法太過不近人情、太過絕對,但是我們思想,如果持續的包容接納,一方面違背真理,這是姑息養奸,二方面讓教會不再看重聖潔,這樣的錯誤與淫亂,會如同麵酵讓全團發起來,讓聖潔的教會成為污穢之地,讓教會不再是教會,這是撒旦的詭計,我們要儆醒去打仗!

18-20 教會權柄

18:18 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,在天上也要捆綁;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,在天上也要釋放。

  • 捆綁的,呂、現-禁止

  • 在天上也要捆綁;新-在天上也被捆綁;

  • 釋放,呂、現-准許

這一段提到的人際關係當中的公義法則,當遇到弟兄有關係衝突,或是犯罪的時候,用三部曲來處理:私下談,兩三個人談,教會的牧者談。而教會擁有屬靈的權柄,在地上所執行的審判,上帝在天上也要執行這樣的審判。

這一節提到的權柄,顯然是跟著17節,是給教會的權柄,在處理關於犯罪的事情、人際衝突時,教會擁有從神來屬靈的權柄。教會在地上所捆綁的,神在天上要捆綁,教會在地上所釋放的,神在天上也要釋放。

捆綁的意思是禁止,就是當人不聽教會、不願意悔改,教會要把人趕出教會,禁止人參加教會,而在天上的神要把他趕出天家。如果不悔改,結局是與永生無份。

釋放的意思是允許,就是當人悔改,教會接納他時,在天上,耶穌也要接納他進入天家。

我們可以更延伸的說,當教會在地上以禱告捆綁惡者的工作、撒旦的勢力、禁止撒旦的工作,神要為我們爭戰!耶穌的一句話必除滅黑暗勢力,使人脫離黑暗疾病死亡!

而當教會起來宣揚福音、高舉耶穌,我們要經歷聽聞福音者,被擄者得釋放,被囚者出監牢,使人得著今天的醫治釋放、永生的平安榮耀!

這裡一方面是給教會的權柄,二方面也是給教會的提醒,當我們要做判斷的時候,我們不能倚靠自己,不能任意而行,知道我們今日的判斷,是在執行上帝永恆審判的一個預備,我們今天所做的決定,禁止或允許,捆綁或釋放,決定人永恆的結果,我們要何等戰兢而行!

18:19 我又告訴你們,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甚麼事,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。

而我們在地上如何實行捆綁和釋放的工作呢?上帝給我們最重要的權柄,就是禱告!

當我們中間有兩個人,在地上同心合意禱告,同心呼求神、仰望神,在天上的父必為我們成全!

神把禱告的權柄給了教會,並且應許要聽教會的禱告,要垂聽我們的呼求,這給我何等大的喜樂和榮耀!

神特別提到兩個人同心合意求,不代表神不聽一個人禱告,而是這裡強調的是聚集的禱告、群體的禱告,在彼此相愛顧念中的禱告。在禱告中,神賜下同樣的引導、同樣的感動、同樣的平安,當我們一起禱告時,神把他的心意放在我們中間。先知的靈是順服先知的,如果這是神的心意,敬虔的禱告子民,會領受同樣的感動,使我們準確地跟隨神的心意,這樣禱告的團體何等的重要!

如同但以理與他的朋友們,面對極大的挑戰,他們同心以禱告來到神的面前,就經歷到得勝獅子坑、得勝火窯的大能!

18:20 因為無論在哪裡,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,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。」

神應許我們,無論我們在哪裡,當有兩三個人,奉主的名聚會,那裡就有耶穌與我們同在!

耶穌的名字是「以馬內利」,耶穌迫切渴望與我們同在,而我們如何支取上帝的同在呢?關鍵在於奉耶穌的名,同心合意的聚集。「奉耶穌的名」,代表我們信靠耶穌,我們單單的倚靠耶穌,我們 一無所靠、一無所誇,唯獨倚靠耶穌基督的大能和憐憫。

並且我們聚集的目的,是為了見證耶穌、尋求耶穌、傳揚耶穌,當我們如此追求時,神答應要與我們同在,無論我們是在教會中、家庭中、學校職場中、甚至在困難苦境中,神都應許祂自己要與我們同在,這是極寶貴的應許!

21-35 憐憫原則:21-22 饒恕無數次,

18:21 那時,彼得進前來,對耶穌說:「主啊,我弟兄得罪我,我當饒恕他幾次呢?到七次可以嗎?」

18:22 耶穌說:「我對你說,不是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個七次。

  • 「七十七次」或作「七十個七次」。表示無限的意思。

馬太福音18章提到的人際相處的原則,提到了要顧念每一個小人物,並且用公義來處理有衝突、犯罪的事情,而第三個原則是「憐憫原則」。

彼得問耶穌:「當別人得罪我時,我要饒恕他幾次呢?饒恕人七次可以嗎?」饒恕七次已經是人能夠饒恕的極限了。根據猶太拉比的傳統,饒恕弟兄最高可到四次,而彼得已經超過了當時的傳統,在人看來,已經是很有耐心愛心的人,但是在耶穌的標準中、天國的標準中,仍然不及格。

耶穌提到不是7次,而是70個7次,七是完全數,七十個七次,代表是無限次。意思是我們要不斷地選擇饒恕接納,這在人看來是不可能的,遠遠超過人所能夠做到的。這裡指出了極高的標準,更是讓人看到自己裡面愛心的短暫有限,因此讓我們要起來尋求神,尋求上帝賜給我們從神而來的真實的愛。人的愛極其有限,唯獨神自己能夠給我們愛的動力盼望!

福音不是靠自己修行,因為我們根本修不到,而是倚靠耶穌、呼求耶穌把耶穌的心、耶穌的愛充滿我們,使我們在耶穌裡能夠饒恕人,也被神饒恕!

23-27 僕人被免債,

18:23 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。

18:24 才算的時候,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。

  • 一千萬銀子,新-六千萬銀幣,現-好幾萬塊金幣,呂-六千萬日工錢( 希臘文作「一萬他連得」,「連蘭得」等於六千日工錢),NET-「他連得」。一「他連得」是一個相當大的數目,相等於6,000銀元,一銀元是勞工一日之工資,一萬「他連得」就是六千萬銀元。「他連得」也是重量的單位,一「他連得」的銀子是6,000銀元,一「他連得」的金子在當時是30倍以上的價值。

主人和他的僕人在算帳,代表了在耶穌再來時,耶穌按著公義來審判我們,我們的人生是賺還是是賠,是否討神的喜悅,我們要承受上帝最公平的審判。

一個僕人欠了1千萬銀子,大約是6千萬天的工錢,以今天台灣的基本工資來看,大約是900億元,就根本是天文數字!人一輩子不可能還的完!這顯然不是一般的欠債、虧損,很可能有不道德的詐欺。

這就是我們的真相,我們欠上帝的,何止上億元,我們枉費了神的恩典、踐踏了神與我們立約的大恩惠,我們對神的虧欠,遠遠超越金錢能夠衡量! 而神如何待我們呢?

18:25 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,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,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。

18:26 那僕人就俯伏拜他,說:『主啊,寬容我,將來我都要還清。』

  • 俯伏,新、現-跪下

僕人沒有償還的東西,主人吩咐僕人要變賣他所有的,包括他的妻子兒女都要變賣,來償還主人的債務。

而僕人俯伏跪下敬拜主人,請求主人寬容,承諾以後會償還。

我們對神的虧欠,不可能償還得起,我們只能呼求神的寬容與憐憫!

18:27 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,把他釋放了,並且免了他的債。

  • 慈心,呂-憐憫的心,

而主人動了慈心,就是有憐憫的心,把這個欠了的上億元的僕人釋放了,並且還免了他的債務,使他可以得自由,不用下監牢中,

你我也是領受了上帝極大的恩典,得著赦免的大恩惠,我們原本是債築高台,如今無債一身輕,這是好大的祝福!

這個人領受了主人極大的恩典,而他如何對待身邊的人呢?

28-30僕人討債,

18:28 「那僕人出來,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,便揪著他,掐住他的喉嚨,說:『你把所欠的還我!』

  • 十兩銀子,新-一百個銀幣,呂-一百日工錢(希臘文作「第那流」:羅馬銀幣),NET-一百銀元( 「一百銀元」。一銀元是勞工一日之工資,一百銀元約是一個人三個月的工資。)現-幾塊錢,

  • 揪著他,新-抓住他,

這一個被主人赦免了600億元的僕人,剛剛被主人赦免,出來的時候遇見一個同伴,欠他10兩銀子,大約是100天的工錢,換算成今天,大約15萬 。

他所欠主人的與別人欠他的相比,他欠主人的大約是40萬倍,完全不能相比。但是他卻殘忍的抓住同伴,甚至掐住他的脖子要求對方還錢,毫無憐憫!

18:29 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,說:『寬容我吧,將來我必還清。』

18:30 他不肯,竟去把他下在監裡,等他還了所欠的債。

他的同伴如同他面對主人一樣,講一模一樣的話,俯伏在地懇求他寬容,將來必定會償還。

僕人向主人所講的話,主人就寬容他,但是他卻不肯寬容別人,把同伴下在監牢中,要求他償還所有的債務!他完全忘記、不在意主人如何寬容他,他卻嚴厲的對待身邊的人,這讓主人非常非常的擔憂!

31-35 不得饒恕

18:31 眾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就甚憂愁,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。

  • 甚憂愁,新-非常難過,現-很悲憤;NET-憤憤不平,

18:32 於是主人叫了他來,對他說:『你這惡奴才!你央求我,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,

  • 惡奴才,新-惡僕,

18:33 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,像我憐恤你嗎?』

  • 憐恤,現-寬容,

18:34 主人就大怒,把他交給掌刑的,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。

  • 交給掌刑的,新-送去服刑,呂-送交司刑官,現-關進監獄裡受刑,NET-「交給獄卒施刑,(獄卒」。指專「拷問」犯人的獄卒。究竟這是耶穌語氣上的強調,還是刑罸中包括「拷打」,本處不能確定。但是根據下節經文和耶穌在本福音書他處用「丟在火爐裏」、「丟在黑暗裏」等的形容,這裏的「拷打」就不容輕視。)

許多身邊的同伴看到這個僕人所做的事,就非常憂愁難過、忿忿不平,把這個事告訴主人。

而主人把他叫來,給予公義的審判,主人稱呼他是個惡奴才,就是惡僕人。主人提醒僕人,你懇求我,我就把你所欠的都赦免,而你難道不應該寬容憐恤你的同伴,如同我憐恤你一般嗎?

耶穌給我們同樣一個命令,「像耶穌」一樣!我們生活的每一個環節,都要回應耶穌,效法耶穌!

主人非常生氣,把他交給司法人員,讓他關在監牢裡受刑,根據原文,甚至有拷打、處罰的意思,等他還清所欠的債,那個天文數字,根本無人可還!

18:35 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,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。」

整個故事的總結在這一句話,如果我們不從心裡頭饒恕我們的弟兄、不寬容人,天父就不寬容我們;我們饒恕人,神就饒恕我們!

為什麼許多時候我們不願意饒恕人呢?因為我們忘記了自己被神饒恕的更多更多,我們常常定睛在別人虧欠我,卻沒有看到我虧欠神!我們不紀念神的恩典,還自以為自己表現得很好,別人做得很差,因此不斷地看到別人眼中的刺,而看不見自己的梁木!

耶穌期待我們要饒恕人,七十個七次,這在人看來是做不到的。但是當我們領受了福音、領受了上帝的愛,神把寬恕的恩典臨到我們,我們可以把寬恕的恩典分享給人!這樣所建立的人際關係,是彼此遮蓋、彼此包容,才真正活出天國的樣式!

五、結構要點:

天國倫理

天國如何在人際關係中展現出來。

1-14 小子原則:1-5 天國最大是小子,6-11不可絆跌小子,12-14 尋找小子

15-20公義原則:15-17 衝突處理三部曲,18-20 教會權柄

21-35 憐憫原則:21-22 饒恕無數次,23-27 僕人被免債,28-30僕人討債,31-35 不得饒恕

本章耶穌提醒我們人際關係的互動,如何在與人相處中活出天國。

1.小子原則:地上人看誰有權有勢就是最大,但是天國人看誰謙卑像小孩子的就是最大!當我們主動接待小子,就是接待耶穌;不可以絆跌、輕看小子,因為神在天上看著,天父不願意任何一個小子失喪!

2.公義原則:我們要愛人,但是也要憑公義來處理,若是弟兄有衝突、得罪人的問題,當要按著神的方式來處理:私下兩人談→三四人談→找教會牧者談,若是仍不悔改,就要趕出教會!教會擁有屬靈的權柄,有在地上捆綁與釋放、禱告的權柄,有聚會中神同在的權柄,要按著神的方式來對待。

3.饒恕原則:我們仍會犯錯,需要神的饒恕與彼此饒恕。耶穌提到一個比喻,借了千萬兩銀子者被饒恕,卻不願意饒恕只借了十兩銀子的同伴,結果將不得主的饒恕。我們應當常常記得自己是被主極大的憐憫所饒恕,我們也要用主的憐敏去饒恕人!

六、鑰節18:18 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,在天上也要捆綁;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,在天上也要釋放。」

在人際相處中,有重要的原則,但是許多的時候我們知道卻做不到,我們需要上帝的大能,具體的行動就是透過禱告,支取上帝的大能工作,靠主的大能捆綁惡者的工作,更 釋放人的心,使人從內心中回應,順服神,彼此饒恕,彼此相愛!

七、反省: 我是否關心、珍惜身邊的小弟兄?是否謙卑回轉成為小孩子的樣式?是否按著公義來處理教會的人際問題?是否體會基督的饒恕,願意用主的愛來饒恕得罪我的人?

八、禱告: 讚美主耶穌!耶穌看重每一個小人物,耶穌為我們捨命,耶穌也吩咐我們用公義來待人,行在真理中,並且積極主動饒恕人無限次,如同我們被神饒恕一般,懇求主把神的愛,神的公義真理,大大的充滿我們!

九、總結:天國的人際關係,看重每一個小人物,執行神的公義,經歷神的饒恕,彼此饒恕!

十、見證

一、經文與人物

關鍵經文:馬太福音 18:21–22「彼得進前來,對耶穌說:『主啊,我弟兄得罪我,我當饒恕他幾次呢?到七次可以嗎?』

耶穌說:『我對你說,不是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個七次。』」

耶穌的意思不是計算次數,而是:饒恕應成為一種生命的態度,而不是偶爾的行動。

二、受影響的人物

奧古斯丁(Augustine of Hippo, 354–430)早期教會最重要的神學家之一,《懺悔錄》《上帝之城》作者。

三、他在什麼情境下聽見這節經文?

奧古斯丁年輕時的生活並不敬虔:過著放縱的生活,對信仰充滿懷疑,長期在哲學與慾望之間掙扎;他的母親 莫尼卡 長年為他禱告。

在奧古斯丁逐漸接觸聖經時,他被耶穌關於無限饒恕與恩典的教導深深觸動,包括馬太福音 18 章的教導。

他逐漸明白一件事:如果神能一次又一次饒恕我,那我的生命就不能再停留在舊的樣子。

四、這節經文如何影響他?

1.他看見:神的恩典遠超過人的罪,耶穌說「七十個七次」,意味著神的饒恕是不計算的恩典。

奧古斯丁開始理解:基督信仰的核心,不是人的努力,而是神主動的憐憫。

2.他重新理解「悔改」

悔改不只是停止錯誤行為,而是回到一個關係:被神饒恕的人,也要學習饒恕。

五、他如何回應?

1.他改變人生方向,成為牧者與神學家

在深刻的屬靈經歷後,奧古斯丁:受洗,放下過去生活,最終成為北非希波主教

2. 他寫下影響整個基督教思想的著作

他的著作包括:《懺悔錄》:描述神的恩典如何改變人,《上帝之城》:在帝國崩解時重新思考信仰與歷史

他的神學強調:恩典,饒恕,神的主權

六、帶來的影響與祝福

1.在教會中:奠定西方基督教神學的重要基礎,深刻影響後來的改革家與神學家

2.在社會思想中:對人性、罪與恩典的理解影響西方哲學,提供人類歷史與信仰的整合視角

3.在國家與文明層面:影響歐洲中世紀思想,為後來的神學與文化發展提供重要根基

七、總結

馬太福音 18:22 問的不是:「你能饒恕多少次?」

而是:「你是否真的明白,神已經饒恕了你多少?」

奧古斯丁的一生見證了這個真理:當人真正經歷神的饒恕,他的生命與思想,都會被完全改變。

饒恕不是忘記傷害,而是記得神如何先饒恕了我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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